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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发布《对外投资合作国别(地区)指南》 加强对企业“走出去”信息服务
2009-04-12 17:21  文章来源:商务部新闻办公室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4月10日,商务部发布《对外投资合作国别(地区)指南》,旨在加快实施“走出去”战略,支持我国企业积极稳妥开展对外投资合作,为企业跨国经营提供更加全面、权威的信息服务。商务部副部长陈健、部长助理王超出席发布仪式。

  《对外投资合作国别(地区)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是由商务部组织我驻外使馆经商处、商务部研究院、商务部投资促进局和国内有关专家共同编写,覆盖了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。首批发布的是巴基斯坦、泰国、马来西亚、日本、印度、俄罗斯、波兰、德国、芬兰、亚美尼亚、沙特阿拉伯、赞比亚、马达加斯加、喀麦隆、尼日尔、新西兰、墨西哥、加拿大、圭亚那和智利等20个国家的《指南》,今年6月底前还将陆续发布其余国家和地区的《指南》。

《指南》具有以下特点:“针对性”,针对我国“走出去”企业的特点,《指南》既介绍所在国(地区)与投资合作有关的基本信息,又指出我国企业在所在国家(地区)开展业务可能遇到的问题,给企业以必要提示和建议。“客观性”,《指南》主要以所在国(地区)有关法律法规、官方统计数据和其他信息为依据,客观反映其政治、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。“权威性”,《指南》信息主要来自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、所在国(地区)政府部门、官方或半官方机构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和机构,信息准确、权威。“时效性”,《指南》提供所在国(地区)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、政策和经济数据等信息,并将定期更新。“可读性”,《指南》的文字活泼,通俗易懂,采用问答形式,以适合我国企业的需要。

这是我国首次全面编制发布《对外投资合作国别(地区)指南》,对我国企业客观把握各国投资市场机会,了解各国(地)投资合作环境,减少决策的盲目性,规避对外投资合作风险,都将发挥积极作用。商务部将定期更新相关内容,以便于读者掌握各相关国别地区的动态信息。读者可通过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(http://fec.mofcom.gov.cn)全文浏览、下载《指南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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