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沙特17项应对通胀、改善民生措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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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1-30 18:05 文章来源:经济报 |
| 文章类型:编译 内容分类:新闻 |
为落实三周前阿卜杜拉国王所做的“要实现发展经济和保证人民生活水平两者间的平衡”的指示,1月28日,沙特内阁会议决定从即日起采取包括降低港口费用、发放生活补贴和严密监控物价等在内的17项措施,应对不断增加的通胀压力,保障普通民众生活。
这17项措施包括:
1、国家征收的港口税费的50%由国家承担,为期三年
2、办理护照、行驶执照、财产转移、家政人员居留证更新等费用的50%由国家承担,为期三年;
3、将“生活补贴”加入国家职员、公务员、退休职工工资收入中,每年补贴额度为5%,为期三年;
4、将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增加10%;
5、继续提供基本生活物资补贴,缓解物价急剧上涨,三年后再审核;
6、切实启动旨在保护和鼓励公平竞争的竞争机制;
7、禁止任何形式的垄断,重新审视贸易代理制度以防止垄断;
8、启动消费者保护协会的监督和提醒功能;
9、加快完成供应政策制度草案;
10、加大价格监管力度、打击商业欺诈;有关部门须对内阁此前做出的“商店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”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,并惩治违反者;
11、尽快启动住宅委员会,年内启动相关工作;
12、尽快建设已批准的总额达100亿里亚尔(约26.67亿美元)的居民住宅,在未来几年内继续拨款建设;
13、尽快公布房地产抵押制度及相关规定;
14、支持旨在提醒消费者消费行为的各项宣传活动,由文化和宣传部协调相关活动;
15、商工部、经济及计划部(统计总局)、财政部(海关)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市场定期统计(周报及月报)及其发布工作,监测市场价格走势
16、不断检讨药品定价和注册相关手续;尽快完成国民医疗保险研究;
17、简化与沙籍化政策不相违背的用工申请手续,以控制熟练工人工资费用上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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