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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特劳动部颁发保护劳工新条例
2007-01-31 18:22  文章来源:吉达经商室
文章类型:编译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日前沙特劳动部颁发保护劳工新条例,主要内容是,如果雇主拖欠工人工资2个月以上,一年之内不能再雇佣其他工人。如拖欠满3个月,工人有权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,要求更换保人(正常情况下满一年才能更换保人)。劳动部门也接受双方之间达成的和解。在任何情况下雇主都必须支付工人所有的劳动所得。
-欧卡兹报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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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:救救我们 于 2007-09-19 23:39:43 发表评论
我是在沙特的护士,于2007年6月6 日到吉达,可是现在已经9月中旬了,一直没有得到工资,我们申请过很多次,到现在为止,没有得到答复,我们通过中国领事管和我所在的医院联系,可是领事馆也无可奈何,这是为什么,我们一行5人,已经没有在经常没水的宿舍里生存的可能了,求求您,救救我们,我们要是死了,都没有人管吗,我们中国人的领事馆在哪里?谁会来救救我们??哪里才有我们的容身之处!!!!!!!!!00966-56693603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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